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公 告
2015年 第18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更好地发挥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正在组织研究制定深化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措施。经研究决定,对2015年和2016年6月30日前资质到期的甲级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经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考核复审合格的,加盖年审合格章,资质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16年6月30日。考核复审不合格的,依规定进行处理,对达不到资质条件要求的,不予延期,并及时上网公告。
安全监管总局
2015年10月30日
评价项目
- 1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12/08
-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07/10
- 3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星湖科技...07/08
- 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06/30
- 5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06/30
- 6海原县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龙源...06/30
- 7中卫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龙源甘...06/27
- 8 宿迁盛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全现...06/27
- 9大庆市双禾科技有限公司井下作...06/27
- 1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06/26
- 11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06/24
- 12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06/17
- 1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06/03
- 1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06/03
- 15大庆盈通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