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公 告
2015年 第18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更好地发挥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正在组织研究制定深化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措施。经研究决定,对2015年和2016年6月30日前资质到期的甲级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经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考核复审合格的,加盖年审合格章,资质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16年6月30日。考核复审不合格的,依规定进行处理,对达不到资质条件要求的,不予延期,并及时上网公告。
安全监管总局
2015年10月30日
评价项目
- 1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12/08
- 2天津市宁河区汉源化工材料销售...09/17
- 3天津联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09/10
- 4天津市通路气体销售有限公司经...09/08
- 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09/02
- 6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09/01
- 7津水务集团滨海水务有限公司大...08/31
- 8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08/31
- 9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08/30
- 10天津凯雷油田技术有限公司安全...08/28
- 1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08/28
- 12天津市宁河区玉鑫加油站安全评...08/22
- 13宏星能源(天津)有限公司安全...08/13
- 14蓟县出头岭乡陈各庄加油站安全...08/12
- 1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