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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花园农机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2026年06月03 10:29字体:||亚兴科技

完成报告年度

2026

完成报告季度

2

序号

 

项目名称

林甸县花园农机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项目组长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评价报告编制人

梁春雨

陈广明

吴晓丹

梁春雨、吴刚

报告审核人

报告一审

报告二审

报告三审

唐颖

陈广明

吴晓丹

参与评价工作的人员情况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梁春雨、吴刚、王德兴王欢欢马洪娟

梁春雨、吴刚、王德兴、王欢欢、马洪娟

--

人员姓名

出现场时间

现场任务

吴刚

2026年04月01日

项目初访

梁春雨、吴刚

2026年04月10日

现场勘查

评价报告备案版完成时间

2026年06月01日

林甸县花园农机加油站(以下简称“花园农机加油站”)成立于1997年07月04日,公司类型为股份合作制,站址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花园乡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牟长清。本站已在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62373969512XY。

本加油站于2023年05月31日取得了由大庆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到2026年06月05日,证书编号:黑E应急经字〔2023〕100049号。另本加油站于2025年10月14日取得了由大庆市商务局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编号:油零售证书第230623310395号,有效期至2030年10月13日。该加油站占地面积910㎡,房屋建筑面积60㎡,大庆市公安局消防监督处于2006年07月19日对该加油站进行了消防验收检查,结论为该加油站消防验收合格,并出具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补庆公消验字[2006]第0088号)。

该站主要负责人为牟长清,站内现共有员工4人,其中站长1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加油员2人,相关的人员已参加培训,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

该站经营的成品油有乙醇汽油、柴油两个种类。加油岛处有自吸式加油机3台,其中双枪汽油加油机1台,单枪柴油加油机2台。站内储罐区设置非承重罐区一座,有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埋地油罐4座:其中有20m³埋地乙醇汽油储罐2座;20m³埋地柴油储罐2座,罐区总容量80m³,等级容量60m³(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第3.0.9条对加油站的等级划分规定,本加油站的等级规模属于三级加油站。

 

储罐区1

加油区1

全景

现场勘察照片~花园农机

站房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