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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省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体检大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主要任务清单的通知

2022年04月14 14:26字体:||亚兴科技


各市(地)应急管理局:

为有效推进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领域“巩固提升年”行动扎实开展,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安办发〔2022〕32号)有关要求,省应急管理厅制定了《全省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体检大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主要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4月11日

 

全省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体检大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主要任务清单

一、企业层面

1.制定方案统筹推进。结合企业实际,细化巩固提升年主要工作任务清单。围绕任务清单,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机构、重点工作任务、部门责任分工、时间节点步骤,保障巩固提升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开展规章制度大修订。严格按照新《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的新要求,开展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修订,保障规章制度合法合规符合新要求。

3.开展技术资料大会诊。组织技术人员对企业安全设施设计、各类图纸等重要技术资料开展会诊,凡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现状的,在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后,及时更新完善。

4.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未达标企业抓创建、达标企业抓提升”工作原则和《黑龙江省应急管理系统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2020-2022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

5.持续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严格按照“已建单位抓提升抓应用、未建单位抓整改抓创建”工作原则和《关于持续深化全省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形成企业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的良性工作格局。

6.深入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建立健全开工“第一课”讲安全制度,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讲、各分管负责人要具体讲,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针对从业人员素质短板与不足,制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科学选定培训教育内容,精心准备培训教育教材,扎实推进“三级”教育,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与素质。

7.组织开展季度安全生产大体检。依照企业安全生产大体检标准,每季度由主要负责人组织,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体检(技术力量不足的,应委托专家或技术服务机构帮查帮改),形成隐患问题整改清单、制度优化清单和大体检报告,于季度结束后5日内报日常安全监管应急管理部门备查。非煤矿山企业要结合中毒窒息、火灾、坠罐跑车、坍塌等典型事故,工贸企业要结合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冶金煤气、涉及危险品等高风险场所,以及各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自查自改。

8.开展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回头看”。把上一季度大体检发现的风险隐患问题,作为本季度大体检的重要内容,全面组织开展“回头看”验收检查,做到及时消减安全风险,闭合整改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期间不能保证生产安全的,要依法采取停产或局部停产措施。

9.严厉打击安全生产“三违”行为。继续按照《关于开展全省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三违”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成立“三违”行为稽查组,实时开展巡查检查,充分发挥奖惩制度作用,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形成全员反“三违”的浓厚氛围。

10.建立落实“一患五查”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一患五查”制度,即凡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企业都要做到五个查清:一要查清产生隐患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做到追根溯源;二要查清造成隐患问题出现的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做到责任清晰;三要查清责任人员的惩罚措施是否全面落实,做到处罚到位;四要查清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是否科学准确,做到隐患整改“五落实”;五要查清吸取隐患问题产生的教训是否深刻彻底,做到下不为例。通过“一患五查”,切实解决安全隐患问题反复出现、久治不消的问题。

11.建立健全“双报告”制度。严格按照要求,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进行“双报告”,实现部门监管与内部监督双结合。

二、部门层面

1.制定工作推进计划。结合省厅制定巩固提升阶段主要任务清单,编制具体推进计划,细化清单内容、明确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确保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取得实效。

2.形成制度化提升成果。深入分析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深挖问题背后的根本性原因,全面梳理政策层面的缺失与不足,持续优化相关制度,建立制度优化清单并逐项推动落实。

3.科学推进专项执法检查。结合部门重点监管执法标准,按季度分期分批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等方面开展执法检查,动态更新“三个清单”(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和机械行业中使用煤气或天然气、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实施全覆盖检查;其他工贸企业,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不低于监管人员总数×10的数量进行检查;非煤矿山企业要突出中毒窒息、火灾、防治水、坠罐跑车、顶板、采空区治理等领域安全检查)。

4.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结合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针对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按规定实施立案调查,确保闭合整改到位,坚决贯彻落实“去存量、遏制增量”的要求。

5.开展重点企业安全会诊。采取委托技术服务机构或成立专家服务团等形式,对重点高危企业开展安全会诊,综合研判主要安全风险并制定防范管控措施,查处并及时整改隐患问题,最终形成综合会诊报告(原则上,省厅负责三等以上尾矿库、“头顶库”、边坡高度超过150米大型露天矿山、6户重点金属冶炼等企业;市局负责地下矿山2021年会诊成果运用、其他大型露天矿山和金属冶炼、10人以上粉尘涉爆作业场所、规模以上“涉危”、四等尾矿库等企业;县级负责五等尾矿库和中型露天矿山、其他粉尘涉爆、规模以下工贸“涉危”等企业)。

6.加大依法惩戒力度。对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要充分运用挂牌督办、降低标准化等级、吊销安全许可、公开曝光和列入“黑名单”等联合惩戒措施,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7.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等媒体,对大体检大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主要任务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动员社会群众积极参与,并建立举报奖励机制,营造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

8.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办法》有关规定,落实财政预算资金,采取政府采购等形式,委托标准化评审单位实施评审工作。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应急管理系统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2020-2022)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督促符合创建条件的企业全面完成标准化建设目标。

9.统筹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进具备条件的重点金属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和机械(涉及高温熔融金属工艺的)行业企业100%完成创建,具备条件的建材、机械(未涉及高温熔融金属工艺的)、轻工、纺织、烟草、商贸(涉氨制冷)企业80%以上完成创建;其他企业,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推进目标,确保除规模以上、重点企业以外企业,创建率达到20%以上。

10.持续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未经审批(审查)擅自开工建设,擅自变更设计、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监理,项目违规发包转包、以包代管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措施,以及“一案三查”要求(即分别查清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责任),从严从重处理。

11.持续开展打击“三违”行为专项行动。持续补充完善安全生产典型“三违”行为表现清单,建立打击“三违”行为长效机制,形成高压态势,推动企业严厉打击“三违”行为,大力遏制“三违”行为导致事故多发的势头。

12.加强信息报送。各地每月2日前上报“一情况三清单”;每季度上报抽查检查企业情况和安全生产大体检大整治开展情况汇总表;12月25日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及年度安全生产大体检大整治开展情况汇总表,以及三年专项行动综合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