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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场升级改造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2015年01月08 10:42字体:||亚兴科技

完成报告年度

2014

完成报告季度

4

序号

 

项目名称

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场升级改造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项目组长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评价报告编制人

甄云凤

赵权江

单丙娟

甄云凤、孔凡臣、曹庆慧

报告审核人

报告一审

报告二审

报告三审

金海洋

赵权江

单丙娟

参与评价工作的人员情况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甄云凤、孔凡臣、曹庆慧

甄云凤

金海洋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人员姓名

出现场时间

出现场任务

甄云凤

2013.9.22

现场检查

孔凡臣

2013.9.22

资料收集

曹庆慧

2013.9.22

现场检查

金海洋

2013.9.22

现场检查

评价报告完成时间

20141113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场升级改造项目。

拟建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嘛甸镇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场内。

项目总投资:1853万元。

项目性质:改造项目

建设规模与目标:设计处理规模7680m3/d,即320m3/h100m3/h经消毒后回用于生产。项目建成后,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由原来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二级标准提升到一级排放标准。

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原有污水处理场始建于1981年,设施处理能力160m3/h,原设计出水要求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二级标准。2000年经过改造,处理能力提高到200m3/h。随着中蓝石化有限公司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污水排放量的不断增加,原有的污水处理能力已远不能满足生产需要。为了在获得经济利益的同时,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和谐统一,公司于20082010年持续对原有污水处理场进行扩容改造,优化其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提高到320m3/h。因公司现排水标准较低,按照国家环保部要求,2014年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后排水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87-1996)的一级排放标准,故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将对现有的污水处理场进行升级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