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企业信用调查评价工作质量,对具体从事企业信用调查评价的执业人员的资质条件制定本标准。
1、基础条件
1.1大专以上学历;有经济类或技术类中级职称;
1.2热心社会信用建设事业,愿为市场信用环境的发展完善贡献力量;
1.3本人诚实守信、正直守法、无违法或因违纪受过行政处分等记录;
1.4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适应工作需要;
1.5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2、培训考核
接受过本中心的业务培训,业务知识经本中心笔试或答辩或其它方式的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3、实践经历
有过一次见习和一次实际操作的实践经历,并且在实际操作中被评审组长评价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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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
- 1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12/08
- 2天津市宁河区汉源化工材料销售...09/17
- 3天津联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09/10
- 4天津市通路气体销售有限公司经...09/08
- 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09/02
- 6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09/01
- 7津水务集团滨海水务有限公司大...08/31
- 8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08/31
- 9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08/30
- 10天津凯雷油田技术有限公司安全...08/28
- 1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08/28
- 12天津市宁河区玉鑫加油站安全评...08/22
- 13宏星能源(天津)有限公司安全...08/13
- 14蓟县出头岭乡陈各庄加油站安全...08/12
- 1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08/11